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钟苏)“这次警示教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领会法纪条规,明确了红线,提高了认识。”连日来,益阳市大通湖区特色水产产业发展中心党员干部纷纷讲述接受警示教育的体会。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近日,大通湖特色水产产业发展中心聚焦大闸蟹养殖监管、项目资金使用、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纪检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常态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警示教育紧扣工作实际,精准对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 核心要求,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剖析+互动研讨+实践部署”四维模式推动教育走深走实。在理论学习环节,区纪委监委派驻中心纪检组负责人带领全体参会人员重温《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文件,深入解读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实施程序和实践意义,纠治“小问题无关紧要”“批评教育会影响干事热情”等认知偏差,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的正确理念。
案例剖析环节聚焦行业廉政风险点,针对身边发生的项目审批、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履职不到位等常见问题,通过 “还原案情经过+分析问题根源+明确纪法边界”的方式,让全体党员干部直观感受“小毛病不纠必成大问题”的深刻教训。警示教育特别注重结合大通湖作为大通湖大闸蟹特色水产区的实际,重点剖析了苗种采购、养殖补贴发放、基础建设项目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等环节的苗头性问题防控要点,引导干部职工对照自查、防微杜渐。区纪委监委派驻中心纪检组负责人现场答疑,就“如何精准识别水产项目中的倾向性问题”“谈话提醒如何既讲原则又有温度” 等实操问题进行互动交流,提升基层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实战能力。
为确保警示教育落地见效,中心明确了“三位一体”长效机制:一是构建“党支部-纪检组-业务股室”三级监督联动体系,将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对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纪实监督;二是建立“后续跟踪+容错激励”机制,对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干部实行“一对一”回访,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整改情况,同时明确在技术创新、品牌推广等工作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探索性失误可按规定容错,既划清纪律红线,又鼓励担当作为。
“以前觉得纪检监督是针对‘大问题’,通过这次教育才明白,日常工作中的一次审核疏漏、一次流程简化,都可能埋下廉政隐患。”参与警示教育的股室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在苗种培育、质量监管、日常服务等工作中严守纪律规范,主动接受监督,让 “红脸出汗”成为工作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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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